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,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;根据考核结果,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,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;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、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;指导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。
李 新 处长
刘 森 副处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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